中原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便字〔2011〕2号
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做好201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根据附件1和附件2提供的名单,逐一核实情况,对考核不合格和没有参加助学岗位实践活动的学生要给予教育并予以调整,填报《201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汇总表》(见附表);调减后的学生在下一学年度不得参加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和评选,调增后的学生各学院要及时安排到相应的助学岗位进行助学实践。
2、各学院要督促和教育一、二年级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积极参加助学岗位的实践活动,本学年度助学岗位实践活动结束时间是2011年10月30日,届时各助学岗位用工部门将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鉴定,考核不合格者在下一学年度不得参加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和评选。
3、各学院对《201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附件3)进行修改和确认。
4、各学院《201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汇总表》和《201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的电子档和纸子档在5月9日前(含当日)发送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