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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7-10-11 作者: 访问次数:[]

第二十六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来源: 点击数:1202次 更新时间:2011-3-10 16:16:4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开展大学生“华光”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构建健康和谐校园,学校将举行第二十六届体育运动会,望相关单位组织全体学生积极锻炼,踊跃报名。

一、比赛时间:

2011年4月14日—15日

二、比赛地点:

校南区体育中心

三、比赛分组:

设学生男子组、女子组

四、比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2项)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4×400米、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

2、学生女子组:(10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3000米、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

3、体育趣味竞赛项目

① 男子50米往返接力跑,每队报10人。

② 女子50米往返接力跑,每队报10人。

③ 男子拔河比赛,每队报15人。

④ 女子拔河比赛,每队报15人。

⑤ 男女生混合跳大绳比赛,每单位报男生4人,女生4人;摇绳2人。

4、测试项目:男子铁饼。

5、趣味竞赛办法

①拔河比赛。每单位男女各报1队,每队15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按抽签分组。第一局和决胜局掷币挑选场地。

②男女跳大绳比赛。8名参赛运动员同时起跳,裁判计数,累计多者获胜。每队有两次机会。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五、参加办法:

1、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负责学生工作的总支副书记为领队;没有副书记的单位负责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为领队。

2、各队径赛项目限报2人(5000米限报1人),田赛项目限报2人,每人限报两项(团体、趣味项目除外)。

3、比赛期间发现冒名顶替者,取消个人名次(团体、趣味项目除外),发现一人扣团体总分7分,并通报批评。

4、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4月2日(星期六)。

5、报名表(纸质、电子同时报送)送交校南区体育教学部办公室李涛老师(北苑学生活动中心内),过期不予考虑,报名表交后不得更改。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学生各项、趣味项目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学生男、女4×100米、4×400米接力得分加倍。

2、本届运动会设记录(另:体育特招生单独设记录),破记录者得分加倍,由学生处按有关规定奖励。测试项目录前三名给予物质奖励,成绩不计入总分。

3、凡报名不足录取人数的减一录取。

4、运动员在比赛中得分总和为该单位团体总分,按积分奖励前八名。若得分相同,破记录多者列前,再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余下类推。

5、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布,否则不准参赛,号码布号段按规定配置,由各单位自行准备。

七、入场式要求:

1、各代表队按照秩序册规定时间、地点集合。

2、各单位观众按规定区域参观就座。

3、入场式要求各单位参加人数不少于所报运动员人数,队首有一名女生持标志牌引导,要体现本单位特色,反映良好的精神风貌,鼓励创新,并与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挂钩。

4、4月13日(星期三)16:00在校南区体育中心举行开幕式预演。

八、其它:

1、各单位领队为安全责任人,确保运动会顺利、安全进行。

2、本届运动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八名(条件见秩序册),设仲裁委员会。执行本届运动会规程。

3、各学院自备号码布,将丢失的号码布补齐,中间不得缺号。

4、规程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另行通知。

中原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1年3月9日

26届运动会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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