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便字〔2012〕3号
关于在2012届毕业生中开展“诚信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健全诚信机制,强化大学生的诚信意识,提升大学生的道德素养,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教育、责任教育和感恩教育长效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积极营造“以诚
实守信为荣”的校园氛围,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在2012届毕业生中开展“诚信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2届普通本、专科毕业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情况。
2、热爱学校、热爱班级、热爱老师和同学;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勤奋学习,考试不作弊;综合素质测评能实事求是。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4、在校期间申请并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勤俭节约,奋发图强,克服困难,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
三、评选办法: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经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汇总,于5月25日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的名单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审核确定。
四、评选时间:
1、 3月20日-5月20日为班级推荐阶段;
2、 5月21-25日为学院审核公示阶段;
3、 5月28日-6月4日为学校审核确定阶段。
五、表彰奖励
1、对于评选出来的 “诚信学生”,学校发放“诚信学生”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2、各学院在开展此项活动中要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实施到位,确保实效。对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学院,学校设立优秀组织奖并给与奖励。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