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大家好!
按照学校《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件要求,学院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情请查看OA)
现予以公示三天8月13日-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请向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反馈。电话:62506613。
外国语学院
2018年8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布 下一条:关于《外国语学院教师年度工作量及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实施细则》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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