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拟推荐获得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9月16日至9月2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实名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超过公示期的,一律不予受理。电话:0371-6250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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