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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11 作者: 访问次数:[]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 4号)、 《河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豫教疫防办[2020]48号)等文件精神和《中原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复试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复试工作中,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网络远程复试程序,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二、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接受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督察组监督检查;服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接受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

2、学院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成立以分管院长、硕士点负责人、硕士指导教师为主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拟录取的各项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并设复试纪检委员1人、记录秘书1人、远程复试技术人员1人,复试工作小组人员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备案。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3、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试题命制、组卷工作,务必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学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为本单位试卷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4、复试期间,要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弄虚作假、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应及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5、复试工作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对象

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分数超过国家规定的A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见外国语学院校园网“公示栏”)。

调剂生复试工作详见“五)接收调剂生及其复试工作”。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上传相关复试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至远程面试系统(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审查:上传准考证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院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学历、学籍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学信网)。

2)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审查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开《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开《届时毕业证明》)扫描件。

3)往届生需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电子版。

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电子版。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向招生学院邮寄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5)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电子版。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向招生学院邮寄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考生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的《中原工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扫描件,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

我院2020年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在远程面试系统中进行,学院同时准备好备用复试平台(采用Zoom为备用复试平台)。考生进入面试系统后,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禁止截屏、拍照、录像,严禁将面试图像等音视频资料上传互联网,违者按作弊处理;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在复试开始前,学院要安排做好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核查是否为考生本人,测试候考区考生音频功能是否正常,并检查考生入境画面是否符合面试要求(如身位、着装、光线、环境等)。

学院应在远程复试系统下载网络复试全过程音视频资料;同时,复试全过程须另外录音录像,相关音视频资料由学院负责存档备查。

(四)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段

内容

515

14:0015:00

系统测试

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15:0016:00

专业综合测试(面试)

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测试

(五)复试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三部分,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5分钟。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1)英语发音、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以及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2)话语的连贯性;(3)语言交际的灵活性和恰当性等。

对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每个考生6-8分钟,考查内容包括两部分:(1)考生自我介绍(3分钟时间);(2)测试人员与考生的英语对话交流(3-5分钟)。

测评人员当场给出成绩,满分20分。

2专业能力考查

专业能力考查科目为新闻与传播学综合知识,包含两项内容:(1)考查专业课程知识,考生选择一个复试科目题库,面试系统随机给学生发送题库题目,学生解答,满分40分;(2)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等,以问答形式进行,满分30分。本部分满分70分。

专业代码

招生

专业

研究方向

复试科目

参考书目

055200

新闻与传播

01(全日制)涉外旅游跨文化传播研究

新闻与传播学综合知识

1、《传播学教程》(第二版)郭庆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新闻学概论》,(第五版),李良荣,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02(全日制)中国文化境外传播研究

3综合能力评定:在复试中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等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满分10分。

复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专门记录秘书须对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填写《中原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并于复试结束后交由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所有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

复试成绩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复试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问题,或初试和复试成绩差异过大,学院将写出书面材料并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六)接收调剂生及其复试工作

我院2020年接收调剂生。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拟接收调剂复试名单采用差额形式确定,差额比例不低于12,并按照上述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办法组织复试,择优录取。

调剂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本学科专业国家A类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大类调剂。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五、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执行要求

1、学院严格按照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师生互选工作从研究生复试录取时开始进行,学院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师生之间的了解。戴帽招生计划须在复试时落实,并上报研究生处,没有落实的戴帽计划将被收回。

3525日下午300前学院将完成招生计划情况报研究生处,学校对剩余计划进行校内二次分配。确需增加招生计划的由招生学院于525日前将增加计划申请提交研究生处。

(二)录取办法

1、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5)体检不合格者。

(三)体检工作

考生须提前到居住地所在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HBV-DNA检测。

复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及时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和相关体检项目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

六、复试监督

1、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20] 4号)等文件执行。

2、学院应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安排,公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结束后及时对复试成绩进行公示。

3、所有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督察组负责检查我校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5、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6、录取考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原工学院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远程复试考生端要求采用双机位,考生需准备两台设备,第一台为主机位,要求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视频监控范围应保证考生在坐姿状态下能够完整清晰覆盖头部到桌面位置,用于系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和考生查看试题;另一台为备用机位,放置于考生右后方 45 度位置,确保监控范围覆盖主机位的显示屏幕和考生本人头部、背部、手部,标准规范见附图:

https://yzb.sjtu.edu.cn/__local/D/42/7E/703D2435BFC3F059EEC43B882D7_FB89442E_C036E.jpg

4、复试前与考生进行网络和设备测试,要求考生在复试期间关闭除远程面试系统以外的其他软件程序或通讯功能(含浏览器非系统界面、QQ、微信、手机来电或短信、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配合考务人员检查确认考生身份,并对考生设备和考生复试周围环境进行检查。验证身份后,考生不得离开视频监控范围。如确需离开,返回后须重新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验证。

5、网络复试期间,考生要确保五官清晰可见,衣着穿戴得体,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面貌;要保证考试环境光线充足,背景尽量采用浅色调,不要反光;要保证设备性能良好,能提供清晰的视频画面和音频;确保考试环境整洁,桌面上不要放置与考试无关的其他物品,严禁使用字幕提示板或提词器等设备,违反者按作弊论处,取消复试资格。

6、复试期间两台设备须全部打开视频功能,辅助设备要关闭音频功能(包括外放和麦克风),避免窜音影响复试。需要时,考务人员会提醒考生打开全部设备音频功能。

7、远程复试采用集中模式。面试组成员集中在同一会议室进行面试。打分方式可采用线上打分或线下打分两种方式,如在远程面试系统中进行线上打分,需同时填写纸质打分表以备存档。

集中面试模式

8、考生正式进入面试后,按面试教师的指令系统将随机发送试题,考生看到考题后开始解答并计时。

9、规定题目作答完毕,面试老师随机提出其他问题,考生即时回答。

10、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等可识别身份的信息。

11、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须保证两台设备的摄像头、麦克风、网络一直处于工作状态,并保证设备有充足电量、网络有充足流量完成整个面试过程。为确保复试过程中网络畅通,建议使用宽带WiFi和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

12、考生面试、笔试过程中无故离线超过3分钟者,取消本次成绩。

13、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4、面试结束后,按考务人员的指令离开会议室。

15、突发情况应急措施。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告知学院复试小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

学信网系统如果面试当天出现故障等问题,学院将启用第二套复式方案,采用Zoom网络平台。

采用Zoom远程复试形式的准备:

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度数据操作(下载地址:https://cernet.zoom.com.cn/download),提前做好网络远程复试场地的布置,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院要求。如确有困难,及时与学院沟通。

1)准备远程复试的设备。需要准备两台带摄像头的设备(带摄像头的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等)才能参加考试,一台设备为主机位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为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2)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最好能够拥有有线宽带网、WIFI、手机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保障条件,建议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3)复试环境。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房间内要有简单桌凳,桌面保持干净整洁;确保摄像设备能完整清晰拍摄到桌面、考生上半身和房间背景,不得有任何遮挡。

4)复试文具。提前准备空白A4幅面纸张、考试用笔等文具用品,使用前需向监考老师双面展示纸张或其他文具无任何标记。

八、复试工作其他事宜

1、复试考生名单及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政策、学校相关要求不一致时,按国家政策、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4、本办法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九、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原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吕老师

联系方式:0371-62506173  15638820688 527893091@qq.com

预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成功!

中原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058

附:外国语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步骤和进程


附件:

外国语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步骤和进程

序号

事项

具体内容

时间

1

一志愿考生

复试准备

公布学院复试方案,调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熟练掌握操作流程。

58日之前

复试工作小组会、招生学院复试工作会,业务和纪律培训。

58日之前

报送本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复试工作小组名单、复试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电子版OA至研究生处。

58日之前

学院根据第一志愿上线情况,通知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及远程复试需准备设备及操作流程等注意事项。

58日之前

2

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时间上传复试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至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下载并审核考生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电子版等相关材料;《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证人要签字存档(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大学学习成绩单、按期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复试之前

3

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三部分。具体考试时间由学院安排。

517日之前

4

调剂第一批

复试准备

调剂系统开通后尽快确定调剂考生名单,通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及远程复试需准备设备及操作流程等注意事项。

520-

525

5

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时间上传复试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至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下载并审核考生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电子版等相关材料;《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证人要签字存档(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大学学习成绩单、按期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6

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三部分。具体考试时间由学院安排。

7

招生计划二次分配申请

学院上报第一批复试录取结果,戴帽计划落实情况,提交增加招生计划申请。

525

8

调剂第二批

学院根据二次招生计划开展调剂第二批复试工作。

525-

610

9

报送复试成绩等相关材料

报送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课程知识题库、复试过程记录、复试信息汇总表等,经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签名和成员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材料核查无误返回各学院存档。

610

10

体检

体检:拟录取考生到居住地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615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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